關于開展2023年度焦作市建筑業(yè)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申報工作的通知 |
發(fā)表時間:2023-05-16 瀏覽:1088 |
各會員單位:
為充分發(fā)揮建筑業(yè)10項新技術推廣應用的示范作用,根據《焦作市建筑業(yè)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評價辦法》,我會將組織開展2023年度“焦作市建筑業(yè)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申報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立項
(一)申報條件
1、新開工工程,具有一定工程規(guī)模:公共建筑工程單體建筑面積在8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工程單體建筑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區(qū)一次性開發(fā)總建筑面積在25000平方米以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和工業(yè)項目建設工程造價在1500萬元以上。
2、應用“建筑業(yè)10項新技術(2017版)”數(shù)量不少于6大項,在工程應用中單項新技術水平突出,在省內處于領先水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有進一步推廣應用價值。
3、自申報立項之日起五年內可完成申報的全部新技術內容的項目。
4、在推廣新技術工作中,能結合工程特點,組織技術攻關和技術創(chuàng)新。
(二)申報要求
1、各申報單位認真填寫“焦作市建筑業(yè)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立項申報書”一份(附件1)。
2、申報條件中“新開工工程”是指:申報時開工3個月以內工程,如申報超時需說明情況。
3、申報時請自留原件或者掃描件,以備驗收評價時用,本批符合立項條件工程請及時于2023年5月30日前報送或郵寄至市建協(xié)。
二、申請驗收
(一)申請條件
在工程開工初期,經申報已被列為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立項名單的工程,在申請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驗收評價時已完成竣工驗收且取得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意見書。
(二)申請資料
1、焦作市建筑業(yè)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評價申請書(附件2)原件一份。
2、紙質膠裝資料一套,應包含以下章節(jié):
(1)《焦作市建筑業(yè)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立項申報書》、《焦作市建筑業(yè)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評價申請書》及立項批準文件;
(2)單項新技術實施方案或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有關新技術應用部分);
(3)應用新技術綜合報告(扼要敘述應用新技術內容,應用新技術的數(shù)量、亮點,工藝措施和主要創(chuàng)新內容,綜合分析推廣應用新技術的成效、體會與建議);
(4)單項新技術應用工作總結(每項新技術所在分項工程狀況,關鍵技術的施工方法及創(chuàng)新點,質量保證措施,直接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5)工程質量證明(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意見表等竣工驗收文件);
(6)無質量安全事故承諾書(申報單位出具并加蓋公章,或質量安全監(jiān)督單位出具的有效證明);
(7)效益證明(有條件的可以由監(jiān)理單位或建設單位等有關單位出具社會效益證明及經濟效益與可計算的社會效益匯總表);
(8)技術成果文件、獎勵證明(相關專利、技術規(guī)程、科技獎、工法、BIM技術、QC成果等);
(9)新技術應用照片不少于10張(照片應該是反映新技術應用的各單項技術)。
3、電子版材料:與紙質內容一致的電子文檔一份(可按照章節(jié)序號分開建檔或者整理在一個文檔中),能夠反映新技術應用成果和施工過程的視頻或PPT匯報材料一份,每個工程單獨拷貝在一個文件夾中,文件夾命名“單位簡稱、工程全稱”。
(三)驗收時間
申請驗收資料請于2023年5月16日-30日期間集中報送。
三、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孔曉艷 馬艷珍 電 話:0391-3557296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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